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

關於我們對有機農業的支持立場

網友問及土壤作物醫生團隊左批有機法規,右讚揚化學肥料,是不是反對台灣推行有機法規?
這真是誤會大了,事實上我們眾多輔導的客戶中也有很多是執行有機農法的客戶。不過非常感謝這位朋友,用另一角度檢視我們的立場,並讓我們的立場更明確化。
土壤作物醫生團隊推行的“全營養栽培方式”(詳見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lbert7452/article?mid=10&prev=19&l=f&fid=8,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lbert7452/article?mid=19&prev=50&next=10&l=f&fid=8)可以應用於有機農法,或慣行農法,它是一種科學邏輯的配套措施,不吹捧任何產品,只是把對的東西應用在正確合適的場合。若客戶是有機農戶,所用資材與方法要符合其所轄驗證單位基準、環保法規、衛生法規與有機法規;若是慣行者,只要符合環保法規、衛生法規與吉園圃規範即可。相較於有機農法,慣行栽培所能應用的方法與資材較為靈活許多。
我們非常認同有機農業,肯定有機農業為台灣農業未來發展中的重要方向之一,團隊內也有很多人具有機稽核員的身分。但我們反對偽善的有機農業,這不利於消費者、農友與環境永續經營,只利於產品通路商。
什麼是偽善的有機?其實這與我們的法規設計有關(詳見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lbert7452/article?mid=12&prev=96&l=f&fid=7)。
我們列舉如下:
  • 允許有機農友使用有機肥,卻不管制單位面積內氮肥的使用量(慣行農業也有這個問題,這會造成地下水資源內硝酸態氮的嚴重污染(詳見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lbert7452/article?mid=193&next=191&l=d&fid=15 )。
  • 錯誤認知所造成的輿論壓力,往往可輕易顛覆專業決策方向。例如之前擬推動的5%法定下限的農藥殘毒容許量,因消費團體的異議而立即退卻,不見官員持續溝通。這個決定,把很多有意願從事有機農業的生產者無法順利取得法規資格。
  • 受限於資材與方法,有機農友於田間遭遇的難題比慣行者還多,但實際下田持續輔導農友的專業人力與資源還是嫌少。
最後我們想拋出一些思考的議題,大家可以想一想。